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黑龙江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及参公单位、检察系统、法院系统(非捆绑)职位面

2016-06-06 15:47:04|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及参公单位、检察系统、法院系统(非捆绑)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1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20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21号) 有关要求,现就报考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及参公单位、检察系统、法院系统(非捆绑)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全省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1.《黑龙江省2016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6年度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二、资格确认的有关要求

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考生应立即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招考部门联系电话附后),并按照招考部门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将视为主动放弃。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

点击下载》》

招考部门联系电话.doc

原标题:关于对2016年报考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及参公单位、检察系统、法院系统(非捆绑)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亚娟)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