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 题,省政府启动了全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 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编办、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好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政策的通知》 (黑卫基层发〔2016〕34),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16〕 31号)。为全面落实好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
按照全省统一招聘计划安排,2016年全县18所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8名。招聘计划详见2016年黑龙江省巴彦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康复推拿、针灸和中西医结 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专业。招聘的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医学检验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职业学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必须符合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 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中医学、中医临床、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条件。综合类高等院校中的非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和医学类高等院校非医药学专业 毕业生不予聘用。
三、招聘原则和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根据2016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应聘人员到县卫生计生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 共同组织。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巴彦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 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开始报名,5月10日报名资格审核,5月20日报名结束。报名地址:巴彦县卫生计生局五楼办公室。联系人:曹德本,联系电话:,手 机:。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专业对口要求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 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 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应聘人员要对 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要相符。鼓励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报考当地的招聘岗位。
2、考试 5月20日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按招聘相同专业岗位总数量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 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分数7:3的比例核定总分数。按总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相同专业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 员。总分数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与政审考核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确定招聘单位
通过体检和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与所报专业相符的乡镇卫生院。
5、公示与审批
招聘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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