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律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省党政机关、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国家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男性;
6、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人员工作岗位
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爱辉区公开选调法律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报名地址: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海兰街139号)。
联系人:徐春子,电话:;。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选调条件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2名人选,并到其所在单位进行组织政审。
(五)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爱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工资级别保留,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2、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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