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缓解法院、检察院法警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法警队伍的警务保障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市法院、市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优秀人才,作为司法警察的辅助警力(以下称辅警),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法院辅警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法院和基层法庭押解、值庭、执行、安检、巡查和信访稳控、机关安全保卫、维护审判法庭秩序(基层法庭辅警需到乡镇基层法庭工作);检察院辅警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送达法律文书,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市法院招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市检察院招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北安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复员军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法庭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1.73米(含)以上、女性1.63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4.8(含)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因吸毒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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