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报名流程
凡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以及相关须知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司法部和黑龙江省报名公告及相关须知,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交纳考务费。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以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报名地选择
选择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黑龙江省内任意一个报名点。哈尔滨市共设置哈尔滨和农垦两个报名点,由于受知识规模限制,哈尔滨报名点报名人数在3200人以内,如该报名点人数已满,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出现无法选择哈尔滨报名点情况,请另行选择知识考场设置在哈尔滨市区内的农垦报名点。
4.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户口簿电子照片
报名信息填报确认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选择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户口簿照片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大小在5M以内。
报名人员上传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进入考场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照片,注意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退回,要求报名人员重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报名人员拒不上传合格照片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将无法完成网上交费等后续报名事项。
5、网上支付考试费
司法行政机关确认上传照片合格后,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网上交费。黑龙江省2015年考试费为26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其考试费。考试费收据,由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具体事项可查看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等事宜。
6、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为维护考试秩序,准确确认应试人员身份,报名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请选择彩色激光打印机或精度为600dpi以上的黑白激光打印机,以免影响进入考场核验应试身份。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