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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公告】2014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4-07-18 13:59:35| 来源: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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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工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公开选调人员的职位及名额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文字综合职位4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热爱并致力于机关党务工作,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在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优先。

(二)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获得相应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可登陆龙江先锋网下载填写。

2、报名时间:2014年 7 月 28 日至 7 月 31日,每日8:3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省直机关党校二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耀景街20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A4型纸质材料):

1、经现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中共黑龙江省直属

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大小:40×30mm)3张。

省直机关工委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原则上减少选调名额。考试时间和地点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先锋网站另行通知。

(三)发放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值权重为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主要考察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度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值权重为50%。

(五)组织考察和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等额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省直机关工委派出考察组,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工委机关有关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人员进行任职安排。

咨询电话: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省直机关纪工委

点击下载>>>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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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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