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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2014黑龙江省考项目生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14-07-17 17:32:15|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岗位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项目生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项目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和笔试成绩,对项目生岗位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项目生资格审查确认。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项目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携项目生证明材料,到所在市(地)人社部门进行其它条件的认定。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省直机关果戈里大街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花园小学对面)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3、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

(1)第一个服务期满的考生,开具首个服务期的聘期考核结果证明。

(2)2011年9月选聘的,要开具合同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的证明(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为第一个年度;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为第二个年度;2013年9月至今为第三个年度)。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市级项目办出具志愿服务证明的原件。

四、项目生审查部门联系电话

“三支一扶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村村大学生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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