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工作力量,市委改革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委改革办综合协调组、秘书组副科级以下职务人员3人。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改革工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市直机关及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具有较强文字和综合协调岗位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县(区)报名人员应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其他原因不宜调入(调动)的。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并以党委(党组)名义形成书面推荐报名函,个人自荐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审查。市委改革办与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差额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选。市委改革办成立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全面比较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
5、确定拟调入人选。召开市委改革办主任办公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确定拟调入人选。
6、调入。拟调入人选需经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通过组织考察后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提供报名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查档核实并加盖公章),以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职文件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公楼C803室)。
咨询电话:0459—
联 系 人:王丛斌
附件:
中共大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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