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黑龙江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

2013-07-12 10:45:11| 来源:吉林中公教育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20分、4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和4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和劳教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及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录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在公示前,经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考生均不得报考。

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报考县级(不含区)及以下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市)局及以下机关及省、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机关(单位)考生,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擅自调动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考务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点击进入相关课程

更多信息查看:黑龙江中公教育官网
 

公务考试交流群
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公务员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时间更新公职类招聘及招考公告
请关注
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http://hlj.offcn.com

1 2 3 4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孙康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