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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

2012-06-02 10:40:30|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一)队列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1)动作准确,协调一致;

(2)严肃认真,威严挺拔;

(3)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射击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枪分解、结合及射击动作,每个动作做1遍。

2、评判标准:

(1)手枪分解与结合评判标准:

①在规定的时间(男:2分钟  女:2分30秒)内完成一次五四式手枪的分解与结合;

②按规定的动作要领将五四式手枪六大部件分别卸下和结合完整;

③动作准确、熟练;

④听从指挥、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⑤分解前与结合后必须验枪。

(2)射击动作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熟练、连贯;

③听从指挥、动作与口令配合紧密;

④严肃认真、令行禁止。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擒敌技术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接受现场测试,抽签决定擒敌技术测试内容中基本技术1项和擒拿技术1项。由指定考官下达口令,自带对手配合,每个动作可做2遍,取最好成绩。

2、评判标准:

①动作准确,要领突出;

②动作协调,有力度和速度;

③动作果断、连贯,临敌意识强;

④制敌效果好。

全部动作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体能(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方法与评判标准。

1、测试方法:考生在400米标准跑道上接受现场测试,按性别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发令枪响后计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

2、评判标准:在规定时限内跑完全程者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为小于等于4分25秒,31岁(含)以上为小于等于4分35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为小于等于4分20秒,31岁(含)以上为小于等于4分30秒。

以上四项测试中,其中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达标者予以淘汰,即警务技能(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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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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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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