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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级行政机关201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2-06-11 10:38:39| 来源:伊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8日上、下午,考场设在伊春市伊春区。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五、资格审查(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和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协调,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遴选单位制定的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由遴选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有面试经验的专家组成,外单位考官不少于4人。同时应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纪检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各遴选单位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对遴选人员进行任职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0458—
   

附件: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QQ群:10172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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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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