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青冈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结合我县新冠疫情实际工作需要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青冈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公开招聘7人,招聘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青冈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黑龙江省户籍(2021年5月16日前为黑龙江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3.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冈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 月17日-- 2021年5月 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 26日-- 2021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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