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战略储备和源头建设,持续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和省属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列入选调范围高校见附件。
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纳入范围。
二、选调计划
1. 市直单位岗位计划选调200人,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招录。
2. 乡(镇、街道)单位岗位计划选调300人,面向选调范围内所有高校毕业生招录。
岗位招录计划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奉献。
2. 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 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7月31日)。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除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
(2)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1. 高校推荐。2020年11月上旬,有关高校发布选调公告,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最多不超过30人。推荐人员须在学校、院系公示。报名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2. 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12月10日17:00,经高校审核推荐的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每名考生按报考条件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并上传经高校审核盖章的《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JPG格式照片。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将对报名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在2020年12月下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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