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四)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五)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0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2020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9人
文章来源:http://hrss.luohe.gov.cn/website/examInformation/20200528000000005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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