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岗位)类别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二院、漯河市三院、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漯河市六院、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漯河市中心血站、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漯河市疾控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479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专业(岗位)类别
根据专业(岗位)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岗位)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及其他非临床医学类。(见附件表格中专业类别)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有从业资格证要求的岗位不受从业资格证限制);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6.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
1.报名。由各用人单位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具体要求请登陆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漯河市中心医院:
漯河市中医院:
漯河市二院:
漯河市三院:
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
漯河市六院:
漯河医专三附院:
漯河市中心血站:
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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