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3月9日8︰30-11日16︰30,报名人员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1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或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下载打印《吉林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一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工作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
(4)《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
2. 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考生,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3.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后,确认报名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如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视情核减拟遴选(选调)人数,并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核减公告。
4. 打印准考证
3月15日8︰30-16日9︰00,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以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 人选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推荐函(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表》原件;
3.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
4.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 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套,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原件;
7.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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