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到石家庄或唐山市直属单位
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初审,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选调到市直单位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村连续任职2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本人自愿直接到乡镇(街道)工作的,由各市统筹安排。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9:00至1月31日19: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查询岗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省直单位职位、1个市辖县(市、区)职位;报考石家庄、唐山市辖县(市、区)职位的,可同时增报该市1个市直单位职位(各类职位表详见附件2、参考职位表详见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招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和《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详见附件5)所列专业,河北省省属骨干本科院校考生不限专业,只可报考公告职位表中各市所列专项职位(代码)。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5、《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日19: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9年2月12日9:00至2月15日24: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2019年2月17日12:00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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