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2019大连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30人公告,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16:30止。更多2019年1月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中公教育,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一、医院介绍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原大连市妇产医院)始建于1946年,编制床570张,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员工总数131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90人,其中高级职称241人,博士研究生18人,硕士研究生318人。设春柳总院区、长江路院区、沙跃院区、白山路院区和友好院区,为大连地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网头单位,承担着广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及辽南地区相关疑难疾病的会诊工作,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院和妇产专科医院。
二、招聘条件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30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自2019年1月11日起通过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或网络投递简历的形式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沙跃街9号(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科肿瘤中心一楼,人力资源部),网络投递邮箱为。
2、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16:30止。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本人简历,笔试当天提交《大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详见附件)及申报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1)2019年应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验应聘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应提交合同或有效工作经历证明。
(5)获得专业领域内特别奖项等,请提供相关证书或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过程中,我院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及录取方式: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2、面试: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面试考试。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通畅,未按期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及面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工考核名单。
(五)试工考核:
通过笔试、面试考试的人员,按医院要求来院试工一个月,对应聘人员进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实际考核。对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工考核或因试工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试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不能按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各项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录用,则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方可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可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毕业后经过审核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应聘岗位。
5、通过邮箱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请通过电话确认报名;现场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切勿再次进行邮箱投递简历。
6、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6:30)。
附件:1.大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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