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递补
报考者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下一批次四川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前,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层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上述递补仍无法补足缺额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可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且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程序开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在《报考信息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考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推荐:2018黑龙江牡丹江海林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公告汇总
2018黑龙江企事业单位招聘汇总 |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考信息 | 银行招聘 | 国企公告 |
招警公告 | 公选遴选 | 行测资料 | 申论资料 | 面试资料 |
资料领取 | 活动汇总 | QQ交流群 | 面授课程 | 网校课程 |
关注黑龙江中公教育及时了解公职项目新鲜招聘资讯! |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