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招警 > 招考信息 >

2018四川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59人公告

2018-12-03 10:51:03|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报考者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及排名,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报考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本次面试不再递补。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州)本次招聘达到比例职位的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外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专业、考试成绩(含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总成绩名次,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1 2 3 4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法检招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