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警务辅助人员。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两科,均为客观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日期: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各职位的笔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
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45-12:15 《公安素质测试》。
地点: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考场纪律见附件8。
(二)笔试成绩及合格线。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公安素质测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2月28日17:00后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参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查询成绩。
五、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5比例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结果后,系统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3比例划分为A类考生,1:3比例之外的考生划分为B类考生。A类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评,当A类考生因放弃或淘汰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本职位B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A、B类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或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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