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110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辅助警察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数量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待遇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公安辅警岗位(男性)100人,公安辅警岗位(女性)5人,消防员岗位(男性)5人,总计11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88年3月1日以后至2000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宾县户籍的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公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劣迹行为,主要社会关系及本人无重大刑事犯罪及习练法轮功等邪教行为。
3、具有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流利,无明显口吃。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态端正,无残疾,能适应辅警工作,身高要求男性1.70以上,女性1.60以上(只限于文职岗位、居住地在宾州镇街里),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4、各乡镇派出所招聘对象原则上以居住地在本辖区者优先。
5、曾经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聘人员不再招录。
四、招聘辅助警察的待遇及管理
1、由宾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书》,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聘用,在考核合格 的基础上可续聘。聘用合同书需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解除合同;聘用期间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出现不服从命令、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辞退或开除。
3、聘用人员为临时用工,不列入单位编制。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每人每月工资为1500至20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今后如缴纳标准发生变化,按新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由主管局协调县财政负责统一缴纳,具体缴纳情况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由用人单位负责建立聘用人员工作档案,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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