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在职数限额内,任职定级为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纪律要求
省内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高校,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高校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同时,省内各高校党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务必确保本校推荐的毕业生足额参加选调生笔试。
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八、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451— 0451—
选调生推荐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02室)
联系人: 朱明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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