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10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为使招聘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计委全程参与。
一、报名资格
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市中心医院与市二医院仅可择一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4、本科阶段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因执业要求,报考临床、医技岗位考生报名时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考试分数合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83年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78年以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此前已被我市辖区内公立医院聘用的人员
海外高校毕业生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在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市卫计委、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可以现场、电话、微信形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自行填写并打印《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电话或微信报名人员请将《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
3、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日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地址:行政楼4楼)接受资格初审,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本科、研究生)、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或《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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