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复员退伍军人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篮底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县执法局二楼小会议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体能测试、后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和1000米跑。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不足2倍则全部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
(三)体检
测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通过对公安、法院、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征信度等方面的表现。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执法局协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执法局分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六)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执法局负责。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孙吴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县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协管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原标题:2018年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的公告
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