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人员20人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县城管执法队员严重不足的现状,提升城市市容市貌管控能力,创造洁净、有序、和谐的宜居环境,确保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人员,作为执法局协助执法队员管理城市秩序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协助开展相应的市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执法局,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协管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能是:协助城管执法队员进行日常街路巡查、宣传城管法规、制止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以及完成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协管20名。报名者通过招录测试择优录取,培训合格后确定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孙吴户籍(不含辖区内农场)。
3、复员退伍军人或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2000年1月19日以前出生至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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