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面试人选资格确认。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双鸭山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通知),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⑶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⑷成绩计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排序,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核。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查阅个人档案。
(四)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双鸭山市卫生计生委监察科:。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在合同期限内。
七、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一)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万元(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生活补助金待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发放),并按岗位同工同酬。
(二)本科学历毕业生聘用后按岗位同工同酬。
(三)专科和中专毕业生聘用后执行:“医院聘用现执行的聘用工资。
八、考试费用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要求,收取笔试费用每人90元,面试费用每人50元。拟聘用人员免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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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护理人员公告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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