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招聘98名医疗护理人员公告
按照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已经顺利搬迁。为满足搬迁后医疗和护理工作人力资源需求,保证新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经双鸭山市人社局、双鸭山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双鸭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医疗、护理人员。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医院,双鸭山地区区域医疗中心,2017年医院迁入新址,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000张,预计年门诊量30万人次,住院患者2万人次,手术5000余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医疗医技专业普通医生和技师人员48人,护理专业人员50人,具体学科和人员需求名额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普通医疗医技岗位:
⑴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影像技师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人员优先聘用(目前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业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2、护理人员岗位:
⑴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取得执业考试合格证明)。
⑵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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