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辅警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合同管理,公安辅警与嫩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公安辅警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
公安辅警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考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安辅警的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峪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鹤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振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刘宏斌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单连儒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单连儒(兼)
成 员:李文利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孟祥义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秦绪伟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十、本方案由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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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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