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2: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5:00时整截止(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4、联系人:秦绪伟、魏子成。
5、联系电话:
(二)考试
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公安局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80分)、时事政治(20分)两部分。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用资格。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 管理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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