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绥化海伦市消防大队消防文员、行政车驾驶员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消防工作,补充消防警力不足,海伦市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行政车司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同制消防文员
1.对象范围。海伦市户口,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录取。
2.政治、身体条件。身体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政治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合同制行政车驾驶员
1.对象范围。海伦市户口,男,高中以上学历。消防部队优秀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到初中。能够熟练驾驶车辆并取得C1以上准驾车型资格的驾驶员,消防部队优秀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2.政治、身体条件。身体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政治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7日到海伦市消防大队三楼报名(海伦市七粮库对面)。联系人:田参谋,联系电话:。
2.报名携带资料:(1)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C1以上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4)曾签订过劳动合同者,需提供原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简历。
3.政审和录用由市消防大队根据招聘条件,组织实施政审。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者,海伦市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海伦市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培训方式,时间为30天,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火常识、计算机操作等,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
被录用的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200元。
(二)聘用
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续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有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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