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15:00时整截止(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4、联系人:管欣宇、秦绪伟、赵福春、丛艳春。
5、联系电话: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笔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聘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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