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审判辅助人员2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拟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25名;其中刑事审判辅助人员13名(男性),其他审判辅助人员12名(性别不限)。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裁判文书上网等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5、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打字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双鸭山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 :)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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