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人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役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提升城市抵御灾害事故的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责主要是协助现役消防队员消灭火灾、抢救灾害,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9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7月30日出生--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含7月30日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男性;退役士兵或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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