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取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体能测试、面试通知和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和北安市法院网进行公布。
(一)报 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时起至5月24日17:00时止。
3.报名地点:北安市人民法院
电 话: 0456—
4.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人员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招聘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100米,俯卧撑;女800米,100米,仰卧起坐。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及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四) 面 试
1.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不多于1:2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五) 体 检
体检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统一组织,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1.体检时间、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2.体检项目:胸透、肝功、乙肝系列、心电、尿常规等。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六) 政审及岗前培训
1.体检合格人员,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对其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家庭人员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2.政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3.对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微机打字(听打)能力培训和测试。
(七)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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