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东宁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同时对项目生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办理派遣、调动、落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含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和待遇;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3年聘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调转。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考场将使用防作弊设备,考场外将配备无线电监测车进行不间断巡查。任何携带各类电子产品、无线电设备或其它带有信息存储、传递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视为违纪,确认作弊的将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试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归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监督举报电话:东宁市人社局:
东宁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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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东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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