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因吸毒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 2月13日至2月17日。
3、报名地点: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四楼政工科。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人: 史春芳 电话:,
张 鸿 电话:,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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