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综合计分。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如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在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并张榜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及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政审标准进行。若所确定的体检、政审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8、公示。对通过政审、体检的应聘者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若所确定的政审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在综合成绩及格者中依次递补。
9、组织培训。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设置主要为警务礼仪、纪律条令、警务基础知识、抚松县情、长白山自然历史知识等内容,培训期限为15天,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0、履行聘用手续及分配工作。由公安局、人社局为通过聘用程序的应聘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安局按照工作需要为应聘者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抚松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公安局成立招聘辅警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局纪检督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十、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要切实提高对实行辅警人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的角度出发,周密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公安执法要求和警察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新模式,为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招聘工作质量。要严格把握招录环节,坚持工作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要求,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本局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将综合素质高、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人员招聘到岗。杜绝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放松工作原则,人为制造工作障碍,妨碍招聘工作正常开展。对于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按照组织工作纪律严肃处理。
3、坚持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辅警人员工作岗位,保证辅警人员招聘制度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辅警人员招聘制度是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降低公安工作运行成本,缓解警力不足,规范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认真研究拟定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聘用岗位职责,严禁因人设岗和岗责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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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公安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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