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基层公安派出所建设,经盘锦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盘锦市、营口市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和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驻村(社区)警务室、社区巡逻防控合同制辅警50名。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28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5米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役士兵不受学历限制)。其中,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讯、公文写作等特长的,年龄放宽30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盘锦市或营口市户籍(同等条件下新区户籍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的1.5%。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不符合报名要求的。
四、报名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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