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辽东湾新区政务网(http:/)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和盘锦日报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4月1日早8:30-16:30,报名地点为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荣滨派出所(乘车路线:盘锦方向,向海大道乘坐30路公交车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站下车,路东实验中学北侧即是;营口方向,辽河大桥下乘坐30路公交车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站下车,路东实验中学北侧即是)
报名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辽东湾新区政务网(http: /)、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下载并填写《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 登记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携带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 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情况。
3.资格审查及政审。经资格审查、政审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4.笔试。采取统一闭卷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7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5分。
5.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
6.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参照招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同时补测体能测试。
8.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辽东湾新区政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9.培训。由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对拟聘辅警进行封闭集中培训。
五、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纳入新区财政预算。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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