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补充岗位。与全国消防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一并参加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教学、政工一线岗位任职。
(七)其他公安部政治部规定的接收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
四、筛选淘汰
依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到下达任职命令近一年时间内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接收期间淘汰。招录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组织资格审查、知识能力考试、体能考核、体格检查、面试、政审等各项考核测试,考生有1项考核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再组织进行下一项考核。
(二)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5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送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三)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为期一年的岗前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单位综合考评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或者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2016年接收地方大学生工作依托天津消防总队进行。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天津消防信息网(http:),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填报志愿报考警官培训基地,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一)报名。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所需材料。(1)《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登记表》(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3)大学期间各类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4)担任学生干部相关材料。另,曾有服役经历的,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附后。
2.报名方式。(1)将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后,用信封密封好,写明收信单位、收信人,由本人送至或者用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2)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完毕后,根据警官培训基地报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书及身份证件需扫描或拍成照片后一并上传)。
有意报考我单位的毕业生依照式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将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根据志愿报考单位地址,按时投送有关报名资料。个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12时;需邮寄材料的,以寄达时间为准(尽量确保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到)。按照公安部政治部规定,报考对象在全国只能选择一个总队级单位报考,重复报考者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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