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城镇环境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常发展,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才队伍结构为目标,立足岗位用工需求,有效的开发社会人力资源潜力,促进城市环境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常发展,进一步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二、招聘单位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招聘名额
招聘17名城镇管理协管员。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和无劣迹行为;
2、具有龙江籍户口;
3、性别:男性;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米以上;
6、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且符合城镇管理身体的其他健康条件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有纹身和吸毒史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龙江县政府网和龙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地点
设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股。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
4、联系人:田向阳、王长君 ;联系电话:。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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