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时采取考试方式,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名额时直接采取考核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分值比例为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由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不得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面试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顺序为:(1)笔试成绩高者;(2)有工作经验者。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依据《劳动法》由用人单位同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办理签证手续。
六、待遇
1、试用期六个月,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 1900元;
2、按有关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城管协管员岗位上每工作一年月工资增加60元;
4、统一配备城管制式服装。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
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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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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