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城市交通协管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性质
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县城市交通协管队,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2015年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本职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及计算机相关专业;
4、年龄在30(含)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人社局(政府一楼120办公室)。由县人社局、纪检两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办法
凡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按照附件1所需岗位报名,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报名费300元;
五、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
六、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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