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4)笔试成绩在庆安县人社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庆安县人社网站公示3天。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内容为上机操作,聘请专业老师进行评审。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经有关部门核实并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成绩汇总
个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个人总成绩在庆安县人社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复审。
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个人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人选
根据个人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确定。
(四)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情况在庆安县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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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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