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注重综合素质,突出理论基础与实际工作能力的测查,把真正适合人员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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