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主观性
主观性有两个意思:一是考生所面临的测试题目有很强的主观性,是主观题目而非客观题目,而且没有确定的标准答案,这要求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政府机关选择公务员的偏好;二是考官在评分的过程中有较强的主观性。一般而言,由于试题的主观色彩比较浓,而考生在考场上的主观意识又比较强烈,因此考官在根据既定测评要素、测评标准进行标准化打分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很难完全排除自身阅历经验、价值判断的影响。
2、重规范性
与企业面试较强的随意性相比,公务员面试具有很强的规范性。这是由于公务员面试是由公共权力机关——政府部门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招聘考试,必须具备很强的规范性,才能有效避免面试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才能有利于选拔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才能达到公务员面试设计的初衷。这种规范性要求面试程序、规则纪律、考官组成、试题难度、题本结构等各个方面都尽力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惟有如此,才能保证不同的考场、不同的考官、不同的试题、不同的入场顺序等所有个性变量,都不会影响公务员面试的公平性。
企业面试经常会使用一些很不规范的测试题目,如将一把扫帚故意扔在地上,以测试应聘者的道德素质和临场反应,而这类题目在公务员面试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再如,企业面试往往是考官和考生相互交谈,甚至出现考官不断追问考生的现象。由于这种追问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在公务员面试中,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考官随意向考生提问或者追问。如果在题目设计中出现了追问,也一定是有规定的追问。
3、有重复性
公务员面试是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公平招聘职员的考试,因此为了保证整个面试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面试就必须具有极强的重复性。这种重复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考试试题的结构、难度、风格具有可重复性。一旦试题结构、难度、风格出现了明显的区别,就意味着试题的设计本身是失败的,而且对于考生是有失公平的;第二,考试的所有程序具有可重复性。整个面试的流程,从下发面试通知、政审、抽签候考、入场面试、考官评分、考生退场到最后公布成绩,都是按照预先设定的形式来完成的。每一个考生都必须要经历这样的程序,不会有任何变化。公务员面试的可重复性就意味着面试本身是可以破解的,是可以预先加以训练的,是可以针对性地进行准备工作的,这就给考生的面试复习带来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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