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笔试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面试
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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