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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村官招考公告

2013-04-14 13:43:00| 来源:东北网

5、面谈考察(5月5日)。由市(地)委、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谈考察。面谈考察采取量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谈考察内容由各市(地)自行确定。面谈考察考官采取异地聘请方式组成。

6、确定拟聘人选(5月8日)。笔试、面谈考察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考试得分,加上考生优先选聘项目量化得分,计为考生总成绩,各地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7、统筹调剂(5月9日至5月15日)。第一批次拟聘人选确定后,未被聘用、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申报有空余岗位的其他市(地)。由拟调剂市(地)按第一批次确定面谈考察对象的比例和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次面谈考察的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定优先选聘项目和面谈考察,并根据结果确定拟补充聘用人选。

8、体检(5月25日至5月26日)。由市(地)负责组织两个批次确定的拟聘人选一并进行体检。

9、公示(5月30日至6月1日)。由省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由市(地)受理有关报考本地区考生的举报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聘人选的,取消选聘资格。

10、签订服务合同(7月中下旬)。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人选由市(地)审核,经省委组织部批复后,由各市(地)按照批复意见商县(市、区)确定拟聘岗位,以县(市、区)为单位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合同,一式三份,选聘大学生、县(市、区)委组织部各一份,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一份。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11、培训上岗(7月中下旬)。由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安排选聘对象与聘用单位对接,选聘人员上岗。

七、组织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地)共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黑龙省委组织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

各市(地)、省直管试点县(市)委组织部咨询服务电话请在龙江先锋网(2013年黑龙江村官辅导课程 )及时查询。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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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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