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至2003年9月29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聘用制书记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五)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梨树区人民法院官网(点击跳转)《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人员持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3.报名地点: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4.资格审核: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 11月2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听打考试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以上(含80字)。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4.面试。通过笔试且通过听打测试的,按笔试成绩以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成绩运用。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招录岗位人数确定拟招录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抽调专人组成政审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负责调取拟过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调取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组织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及毒品检测。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通过考察方式进行。突出政治标准考察,重点了解拟招录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组成员由院党组、政治部、综合审判庭等成员意见量化得分。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市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递补
通过笔试、听打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查验。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3.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市法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67-2582021
原标题: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VwjuE2aj5w2wsl9AUvR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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